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运输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2023-05-08 16:38:50 来源:法律解答网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
始发地、目的地以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和义务管辖该类案件。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以及多式联运合同。
运输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运输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运输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因此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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